
攀 枝 花 市 商 务 局
攀 枝 花 市 旅 游 局
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攀 枝 花 市 总 工 会
攀 枝 花 市 烹 饪 协 会
攀商行管[2007] 号
关于举办“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
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商务局、总工会、烹饪餐饮协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餐饮业的发展,满足市民对饮食消费的新观念、新需求,充分发挥餐饮业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提升餐饮业服务质量和形象,正确引导餐饮业不断创新和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11月19日在攀枝花宾馆举办“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本届大赛由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烹饪协会承办。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积极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健康、绿色、经济、创新”。
二、大赛形式
1、个人赛
2、团体赛
三、参赛范围:
凡从事烹饪、食品雕刻、餐厅服务三年以上的烹饪技术人员(含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职工食堂、农家乐的餐厅等)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赛。
四、 奖项设置
1、按照参赛人数和参赛团体个数比例分设团体、个人金奖10% ,银奖15% ,铜奖20% 。
2、个人五项赛(热菜、凉菜、面点、雕刻、餐厅服务)第一名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行业技术能手称号,个人五项赛分别排在前5名的选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照相关程序晋升高级烹调师或高级服务师。
3、个人赛、团体赛的金、银、铜奖和被评定为餐饮名店、名菜的餐饮企业,由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组委会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五、 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7年10月10日——11月19日
地点:攀枝花市江边街50号电力宾馆8楼(原大拇指家电城8楼)
联系人:蒋方华 谭新培 电话号码:2271575
六、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大赛方案暨评定餐饮名店、名菜办法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商务局 攀枝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旅游局 攀枝花市总工会
攀枝花市烹饪协会
2007年9月20日
附件:
1、 “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2、 “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方案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的办法
攀枝花市第三届“山城啤酒杯”烹饪大赛
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 任:张祖芸 市委常委 市委组织部长 市总工会主席
许建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雷 雨 市商务局长
副 主 任:唐明怡 市旅游局长
张云忠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忠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
秦吉中 市烹饪协会会长
成 员:刘玉平 市商务局副局长
游绍全 市总工会副主席
冯德华 攀钢生活公司总经理
苟均安 攀枝花宾馆副总经理
蒋方华 市烹饪协会秘书长
何正君 重庆啤酒攀枝花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秘 书 长:蒋方华 (兼)
副秘书长: 舒 伟 市商务局行管处
侯素敏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部长
段汝林 市财贸工会主席
朱建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长
胡友国 川惠大酒店行政总厨、国家级评委
谭新培 市烹饪协会副秘书长
“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方案
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的办法
一、大赛宗旨
本届大赛坚持美味与营养相结合,实用与需求为主导,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健康、绿色、经济、创新、、是本届大赛的指导思想。通过本届大赛,在继承和发扬川菜饮食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广大烹饪工作者的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发现创新人才,展示创新成果,努力开拓具有攀枝花地方特色的菜品,推动攀枝花餐饮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二、大赛内容及形式
本届大赛设热菜、凉菜、面点、雕刻、餐厅服务等五个项目。比赛形式分菜品展示和现场制作菜品两部分,菜品展示主要体现继承、创新的川菜饮食文化;现场制作主要体现具有攀枝花地方特色的菜品,原材料由选手自备。比赛分团体赛和个人赛,个人赛的成绩同时记入团体总分,团体赛的成绩由个人赛的热菜、凉菜、面点或雕刻三项组成。
1、热菜:每人制作两道,要求选用不同的原料,烹制方法和味型。一道是在指定时间90分钟内按10人量现场制作,要求突出具有攀枝花地方特色的菜品送评判组进行评定;另一道在场外制作,要求体现继承、创新的川菜饮食文化作品送指定的展台评定。
2、凉菜:每人制作两道,要求选用6种以上原材料进行制作。一道在指定时间90分钟内按10人量现场制作拼盘或冷菜一组(6个以上单碟),主要体现具有攀枝花地方特色的凉菜送评判组进行评定,风味冷拼不限形式,原材料所用盛装器皿最大直径不超过20寸,凉菜不拘形式、方法、原料、口味;另一道在场外制作拼盘或冷菜一组(6种以上原材料),要求体现继承、创新的川菜饮食文化作品送指定的展台评定。
3、面点:每人制作两个品种,要求用不同的面团制作,突出新款、技艺、纯正品味,鲜明直感。在指定时间90分钟内按10人量现场制作一道送评判组进行评定,场外制作一道送指定的展台评定。
4、雕刻作品一道或一组,可在果蔬雕、糖雕、黄油雕、琼脂雕、豆腐雕、巧克力雕、面塑雕等形式中任选其一,规格要求高、宽不能超过1米,作为展示作品评判。
现场制作一雕刻品种,在指定时间150分钟内完成。由组委会统一发放原料,作品构思、选题自定。
5、餐厅服务:选手在45分钟内完成餐台设计,摆台(铺台布、摆餐具、餐中花),斟酒(白酒和啤酒)三道工序,现场讲解设计、构思并回答常识提问,所需物品自备。
三、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办法
(一)、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的办法
1、评定范围:全市所有餐饮企业,包括国营、民营的饭店、酒家、餐馆、餐厅(含宾馆、酒楼、农家乐经营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
2、评审程序:
(1)、企业申报:填写《攀枝花市餐饮品店》申报表。
(2)、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凭合同。
(3)、实地考评:大赛组委会指派评判组到现场实地考评。
(4)、考评内容;环境卫生,使用原料,服务规范,菜品质量,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
(二)、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菜办法
1、填写《攀枝花名菜》申报表
2、评定办法:在参赛获奖菜品中产生。
四、烹饪大赛及评定餐饮名店、名菜收费标准
1、个人赛每项参赛报名费200元,每位选手可选报两项。
2、团体赛每队3人,参赛报名费800元(含参赛选手报名费)
3、参加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菜每项500元(含参赛选手报名费)。
4、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评审费2200元。
五、比赛要求
1、抽签排场次,提前安排场次,通知选手。选手报到时领取参赛证。场次由选手抽签决定。
2、参赛选手必须提前30分钟报到,持参赛证及自备的原料,用具、餐具到大赛规定的地方进行检录,等候进入比赛操作现场参赛。
3、允许选手将提前涨发的原料、汤料,未成型的净料和盘饰、点缀品带进比赛场,凉菜项目可带成型的熟料进场(如熏、烤、酱制类、火腿、香肠等)。
4、所有参赛品种不准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原料(可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添加剂、色素等)。
5、选手进入赛场对号就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超时者按照比赛规则扣分。
6、由现场统一提供设备,厨具、原辅调料,刀具、小工具、餐具和器皿一律由选手自备。(不得带有任何企业标志),赛后各自领取。
“山城啤酒杯”攀枝花市第三届烹饪大赛
暨评定攀枝花市餐饮名店、名菜活动组委会
2007年9月20日